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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小议同性恋 今天也不知怎么的就和室友们谈到关于同性恋的话题,敏敏对同性恋似乎持比较理解的态度,我和敖青都对这种现象不太认同。
也许是我对同性恋不怎么了解吧,虽然科学家调查同性恋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双性恋更达到巍为壮观的三分之一(个人认为这个数据不可靠),但我从生下来到现在就没见过一个同性恋。我对同性恋的认识大多来自人们的评论和电影,在我的映像中,同性恋都是地下的,或者结局悲惨的,所以一直视这种行为是精神疾病。不过敏敏说其实每个人内心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同性恋倾向,而后天受家庭或者周围环境影响使得这一倾向得到释放而产生同性相吸的结果。比如张国荣就是与女友分手受到巨大打击而逐渐走入GAY行列的。还有比如军队里同性性行为就比较多见。据说在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同性恋现象也很盛行。古希腊的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来的高尚。所以最初人们对于同性恋的看法是很开放的。
对同性恋产生强大的抵促应该来自宗教,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
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并且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在十九世纪末期的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
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 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中(Plant,1986)。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 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
最新研究表明同性恋还与遗传有关,但此说法还没有得到官方可靠确认。按我的推断,也许人的身体里存在一种类似雄性和雌性激素的化学成分,当对同性的吸引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化学成分就会分秘出来,导致人产生同性性行为的发生。如果能在遗传因素上证实同性恋的存在的话,那我是不是就不应该视同性恋为一种精神疾病呢?我在《国际疾病分类》一书中看到,同性恋已经从疾病的行列中分离出来,但是对于对自己同性恋取向不满意、且感到持续且明显的困扰者,仍归属于心性疾病(psychosexual disorder)的一种。也许我从小到大与很多的同性恋擦肩而过却没有发现他们这一特殊的心理活动,可以说明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拥有正常的智商、工作能力与表现,只是爱恋的对象是与其性别相同的人罢了!换句话说,只要对自己同性性取向能认同者,皆如一般正常人一样,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精神异常的行为。
对于如何定义一个人是否是同性恋我还有些不明白,和同性之间自愿发生了性行为就属于同性恋吗?如果在一段时间一个人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而之后又与异性发生性行为,这个人也属于同性恋吗?再或者一个人对同性有性幻想,但没有与其发生性行为,也是同性恋吗?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心理学家和医学家仍然在做研究,他们用调查问卷和个体深度访谈的形式对不同的同性恋个体进行研究,试图在数量级上给同性恋的划分做出严格的定义。
今天着实找了很多资料研究了一下同性恋的问题,这个社会现象似乎有欲演欲烈之势。但是根据人类进化和繁衍特点来看,至少在人类可以用机器培育后代这一科学水平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同性恋不可能超过异性恋。而且不管怎么样,我是不会变生“蕾丝边”的。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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